
現在甚麼也講求原創,抄襲、翻版成為大逆不道的行為,然而,究竟社會裏存在多少原創者呢?恐怕這一問你我也語塞,因為我們都知道“天下文章一大抄”這道理,盡管外形不同,神似又是否抄襲呢?每年巴黎、紐約、米蘭時裝展,多少設計師純粹由零開始創作,他們都是從古至今、由西至中,不斷從世界每個角落發掘靈感。我總認為抄襲不緊張,每個人起步時也想抓住一根手杖來幫一把,當開始懂得走路時,便要下定決心拋棄手杖,冒險前行。
王菲是九十年代的一顆耀目巨星,還記得八十年代末她初出道時,一頭短髮,衣飾皆有點“娘”,歌倒真的唱得不賴,例如“everything”、“藉口”,可是卻紅不起來,後來她到紐約進修音樂,回來後整個人像脫胎換骨,打扮“潮”了,開始追上了時代步伐,唱歌耍了點技巧,這時候,她慢慢為樂迷接受。王菲早期還未有自己風格,她的唱腔師源cranberries女主音Dolores O'Riordan,外觀打扮就學習Bjork,這兩位分別來自愛爾蘭和冰島的女歌手都有自我的一套風格,王菲以他們為模仿對象也無可厚非。
cranberries女主音Dolores O'Riordan的歌令人一聽難忘,她的高音遼闊、飄逸,“Dream”一曲就是最好示範,cranberries在1993年出版的第一張大碟“everybody else is doing it, so why can't we”,我覺得是它們最好的作品,除了“Dream”,還有“Linger”,簡直是超水準作品,後來他們出版的大碟風格一致,歌是動聽,卻次次熟口熟面,不過,若你愛Dolores的聲線,也不會太計較。
比之於Dolores,Bjork一點也不容易消化,無論是其外觀、聲線和歌曲,外觀不用多說,有型有格,更難得是我自有一套,別人無影響我,我也不打算要別人認同。竭斯底里的聲線有人覺得吵耳,有人覺得動聽,又是那一句,悉隨尊便,有興趣你便聽,我也不打算硬銷,這樣子就構成了Bjork,她九十年代中期風靡歐美,如此型人的音樂命運大抵就是這樣,她甫出來,一群社會潮人追捧她,接著其他看見潮人追捧她的人也迷上她,再後來那些假扮潮人,看潮人、其他人怎樣做的人也加入追捧,難得是Bjork姐仍然滿不在乎,我走我路,於是假的樂迷這幾年流失了不少,不過,我想Bjork倒認為是好事,做自己喜歡的音樂,有一群真正知音友便已足夠。
我們的菲姐又怎樣呢?九十年代中向了這兩位大姐取經,曾經引起一片哄動,風頭一時無倆,但菲姐也並不是只停留在抄抄唱唱的階段,後來結了婚,又誕下女兒,直至九七年再復出,九八年的“唱遊”便修成正果,我認為“唱遊”是王菲最好的大碟,也是九十年代,繼林憶蓮“野花”後的另一佳作,菲姐自成一格的唱功,令人歎為觀止的音樂編排,每首歌都是精心雕啄的美玉,再加上她後來的演唱會,甚麼“噴血化妝”、“無形鞋”,型格傾瀉出來,這時候,王菲才真的成為香港樂壇的直正巨星。
話說回來,我總覺得菲姐假如沒有經歷過早幾年的模仿過程,她不會慢慢從潮流裏銳變出來,一個具有個人風格應該是這樣,他先跳入潮流裏,感受潮流的魅力和氣魄,再加一點反省和創意,漸漸便會找到屬於自己的風格,當然,人家接受與否是另一回事。
如今,這三位阿姐也歸於平淡,菲姐生仔育女,鮮有露面;Dolores解散了cranberries,也不見她作甚麼個人發展,也是專心家庭;Bjork姐向來不追逐名利,簡簡單單做自己喜歡的音樂,如此這般,這幾位型人從“潮”到“格”,再變成人生態度,快樂,也不過如此罷了。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