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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從 2月, 2012 起發佈的文章

同窗

2009年Tom Ford請來Colin Firth演出A Single Man,未看已經令人情慾高漲;果然,Colin Firth真的技驚四座,A Single Man儼如一齣獨腳戲,讓他將失去愛、靈魂的同志角色發揮得淋漓盡致。對於我來說,既看人也看演技,盡管知道Colin直得不得了,但「隔靴搔癢」還是令人雀躍。 Rupert Everett與Colin Firth當年在同窗之戀的造型, 書生模樣都殺死不少同志。:) Colin Firth算不算是大器晚年?嚴格來說也不算是,現在的人均壽命已達八九十歲,四五十歲應該是壯年,而Colin又真的是近十年才受觀眾青睞,當然,不能抺煞這是歸功於荷里活電影的「病毒感染」,如果有留意英國電影,Colin早已在其中打滾多年,而初次認識他便已是二十多年前的《同窗之戀(Another country)》。 《同窗之戀》的題材在當年也有點敏感,除了男主角Bennett(由Rupert Everett扮演)的同性戀傾向,更是Colin飾演的Judd對馬克思主義的推崇,要知道電影公演時是1984年,那時候,冷戰還未結束,馬克思主義仍然主宰半個世界,同性戀則仍是可做不可談的事情,電影裡的兩位主角,所宗所想南轅北轍,但同樣面對與世相違的厄運,Bennett的一封情書成為別人欺壓的根據,Jubb也好不了哪裡,他還是因為沒有傷害別人的信仰而被疏離,而最吊詭的是這兩位「被主場唾棄的人」也互不相讓,當然,他們不需要相擁相親,稱兄道弟,但連握手言歡的機會也沒有,正正指出黨同伐異是人的本性,不管你是大路之眾,還是小眾之友,我們還是竭力將別人「分類」,分類也不打緊,願意共存還是不錯,只怕分類後,便行排擠孤立,於是紛爭便由此起。電影最後,兩位主角終於願意敞開心扉,互相接納,盡管有些同志戰士不喜歡電影裡「被接納」的態度,然而,那是八十年代,還是寬容一點吧! 坦白說,當年的Colin的男人味未滲出,喜歡 《同窗之戀》 ,純粹為其題材;還有,這電影的中英文名字改得很好,Another country,另一國度是什麼?那個國度的信念如何?是不是應該由我們親手創造出來?《同窗之戀》就勝在其隱喻,同窗尤其語帶雙關,而「戀」既是愛慾,也是情迷。近年的電影名字就太簡陋,好像A single man(單身男人),直接不是不好,但太直接又真的淡而無...

雌雄

早已知道這位炙人可熱的Andrej Pejic,只是想不到他已經成為一個社會熱門話題,連CNN也找來研究一番。 我不想對Andrej Pejic評頭品足,大家自己看看。 如果是潮人一族,應該會知道Andrej Pejic這位既可以走男裝,又可以走女裝的模特兒,當然,關鍵在於Pejic本是男兒身,但他的容貌、姿態,無一不滲出女性嫵媚,於是Jean Paul Gaultier請他來走女裝騷,技驚四座。 CNN這篇訪問 很值得看看,Pejic自白從小起便喜愛女性打扮,玩芭比,後來當然為世所迫,走入男生的行列,但天性又怎能改呢?一覺醒來,放下裝出來的陽剛,重新變成美媚,難得是母親也支持他,出錢出力把他送到巴黎,踏上模特兒之路。報道內沒有提及Pejic的性取向,也許根本不重要,雌雄同體,愛男愛女只是形式而已。 Pejic的故事令我想起很多同志年少時也有這樣的經驗,偷偷塗口紅,嘗試穿上裙子,現在回想起來,那不過是對性取向不肯定的自然反射;心裡明明喜歡男生,理智卻不肯承認,裝扮成女生是一種心理治療,這樣子,問題就在於自己沒有女性乳房,不是自己迷戀男性胸肌。走過了這段模倣女性的日子,同志終會明白事情其實簡單不過,「我喜歡與男人談情說愛」、「我是同性戀」,三言兩語,就將過去令人心力交瘁的出櫃歲月徹底粉碎,當然,不是每個人也會勇敢承認,但我卻相信,同志們走過的路是大同小異的。 反過來,有些同志會走向另一極端,變成茹毛飲血的粗獷男人,滿臉鬚鬍,臂粗如鐵,隨時可以一拳殺人,但當四周無人,他們的蘭花手又會露出破綻,我想,無論裝男,還是扮女,真的不太重要,反而自己所想所宗才能伴之到老。 對Pejic的故事不要太認真,在模特兒界,功能賣點比個人價值重要,很多「東西」都可以是「人為」的。對於我來說,皮膚是白晢、是黑亮,身材是葫蘆、是倒三角,笑容是嫵媚、是陽光燦爛,都不再重要,因為案頭的Hello Kitty,衣櫃裡的曼聯球衣,令我明白,男女之別從來只是強人所難,不是事實真相。 很多人希望香港成為亞洲的紐約,我卻覺得路漫漫其修遠兮,紐約的可貴之處不僅是它的經濟地位,而是每個紐約人的價值精神,對同志來說,紐約更是自由之都,我目睹的是:同志戀人在Tiffany選戒指,售貨員招呼如常;同志伴侶牽手走在Fifth Avenue;男同志會主動出擊,本人有幸在Metropol...

回來

一別,匆匆已是四年光景。 回看這裡的網誌,最後一篇竟是2008年的事。 今天回來,先要多謝兩個人,一個是網友鵬鵬,另一個是剛辭世的Whitney Houston。 從事了文字的工作多年,曾經覺得自己已心裡有數,不再需要別人的美言讚賞,事實原是自欺欺人,收到網友鵬鵬的鼓勵,平靜已久的心湖終於給一小塊石頭泛起漣漪,讓我再次有寫作的衝動。 事有湊巧,2008年擱筆的最後一篇網誌是寫Whitney Houston,那時候,對Whitney回歸樂壇感到恩惠,可惜四年後的今天,她的猝然離世,難免令我有點戚戚然。每個人都有自己要面對的生命題目,有些人解答了,從此輕鬆上路,有些人無法想通其中奧妙,於是反反覆覆,跌跌碰碰,最終放棄了;你可以斥責Whitney不自愛,然而,誰有資格對別人的生命指指點點?所以,就讓Whitney 安息吧,不要再追究箇中因由。 重溫這裡的網誌,覺得自己的文字很累贅,文字跟生活的關係千絲萬縷,希望自己可以放下生活的一些包袱,讓文字也減減磅。: P 2008年到訪朱銘位於台北金山的藝術館,我特別喜歡這系列:「人間」,匆匆人世間,既陌路又如此相近。